各学院(系、部、所):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1号)要求,对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核验的学位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等,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
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证书原件(清单见附件),于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数字化楼112室),由教发中心统一交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联系人:李景瑜 联系电话: 87080241
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