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4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 已完成2016年新进教师入职培训营培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 往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通过人员。
二、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三、培训计划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安排,集中培训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周末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教材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统编教材。
五、相关费用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规定,岗前培训费每科60元,考试费每科25元,教材费每本25元。其中岗前培训费由学校支付,考试费和教材费自理。参加补考的教师,不做培训要求。
六、考试考核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规定,岗前培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
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暂定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平时考核包括入职师德师风培训、教学实务培训以及授课实训等,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相关培训专家计算成绩。
七、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教师报名并于10月17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文字稿与Excel格式电子版同时报送)、教材费及考试费一并报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数字化楼112室)。
联系电话:87080241
电子信箱:jsfz@nwsuaf.edu.cn
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