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0号)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向教育厅共推荐4名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2013—2015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2、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执行。 3、本次“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第十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1份,见附件2),同时提供获奖、代表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2、各学院(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完成《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于4月12日上午11:00前报至教学发展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至:jspx@nwsuaf.edu.cn,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陕西省第十届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认真研究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坚持标准,积极推荐,力争教学名师奖有较大突破。 2、各学院(系、部)要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公开公正做好推荐工作。 3、申请人员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 联系人:王磊 电话:87080242
附件:1. 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 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 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