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有提升教学水平愿望,需要开展自身教学诊断的教师。
二、服务方式
教师向教学发展中心提出申请,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专家评价、学生评教、深度访谈等服务工作。
1.组建评估专家组,派出评价专员与教师商谈,确定评估类型,制定评估方案;
2.组织专家听课,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3.组织学生评教,开展在授课程学生评教和已修课程学生评教;
4.开展深度访谈,专家组与教师面对面、与同行教师讨论与交流,审核其教学理念、教改思路、教学设计、教学档案、教学方法等相关教学资源;
5.形成评估结论,向教师提供评估报告用于教学改进。
评估报告仅作为提升教师教学服务的依据,不做其他任何用途。
三、申请方式
教师可填写申请表(附件)自主申请,将申请表交至数字化楼110办公室,每学期均可申请。
受评教师应在申请年度有课程教学任务,保证专家组能进入课堂开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