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师教学评估服务暂行办法
为帮助教师发现教学问题,客观评估教学成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教学评估服务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从教学需求出发,以提升教学水平为目标,以教学过程诊断和教学资源审核为手段,开展个性化评估,为教师个体和院系改进教学提供服务,为发现一批潜心在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上有突出成效的好教师、好经验和好成果做好服务支持。
二、服务对象
1.有提升教学水平愿望、需要开展自身教学诊断的教师;
2.有提高教学水平需求的院系;
3.需要对其教学水平和效果认定的教师。
三、服务内容
依据教师需求和院系委托,开展诊断评价和水平认定服务。
诊断评价内容:
1.教学设计的完善性与有效性;
2.教学方法、教育技术的应用与改进;
3.教学效果的评价与反馈;
4.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持续改进;
水平认定内容:
5.经过2-3年以上实践积累、有显著效果的教学项目的水平认定;
6.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得到学生好评的经验、成果的水平认定;
7. 教学水平或教学能力的认定评价。
四、评估方式
1.专家评价:通过随堂听课,系统诊断评价教师教学效果;
2.学生反馈:组织学生评教,包括在授课程学生评教和已修课程学生评教;
3.深度访谈:专家与教师面对面、与同行教师讨论与交流,审核其教学理念与教改思路、教学档案文件、教学条件、手段等相关教学资源。
各环节均依照评估标准进行定性定量评估(见附件)。
五、服务程序
1.教师申请或学院委托
教师自主申请或学院委托。受评教师应在申请年度有课程教学任务,保证专家组能进入课堂开展评价。
2.评估实施
立项后,教学发展中心派出评价专员与教师、院系商谈,确定评估类型,组建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通过开展专家组课堂听课、学生评价、深度访谈等活动,形成系统的评估结论及改进策略。
3.教学反馈
专家组依据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效果以及教学水平进行评价与认定,向教师或院系提交评估报告用于教学改进,跟踪后期改进情况,为持续改进教学提供咨询服务。
六、结果的运用
诊断性评价注重教学评估结果的反馈,以帮助教师明确教学问题和改进方向。评估报告仅做为教师教学提升服务的依据,不做其他任何评估用途。
水平性评价由专家组给出基本结论,明确教学改革项目的特色和亮点、推广价值、建议以及进一步改进意见等,供相关管理和决策部门参考。
附件:1.专家听课评价记录表.pdf
2.学生评教量表.pdf
3.深度访谈的要素及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