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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作者:      来源:     中国高教研究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

  

  摘  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完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国家教育督导部门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面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层级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基本形成了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全面改革和建设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符合基本国情和遵循教育规律的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成为新时代赋予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改革评估制度体系,创新评估理念和指标体系,注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落实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质量保证;监督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强调,新时代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和学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要求,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高等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好、用好评估“指挥棒”,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2014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分别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层面,建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为适应我国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教育督导部门以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面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层级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基本形成了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 高校质量保证的主体作用更加明显。高校普遍加强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按照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层级,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育教学条件、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等制定管理政策,明确相关责任,公开教育教学相关信息,构建自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和质量报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本科院校评估自评报告为典型代表成果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2017年国家教育督导部门推动实现了全国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公开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2. 院校分类评估推进高校持续发展。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国本科院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对新建本科院校实行合格评估,对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审核评估。合格评估重点考察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基本教学质量和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目前已完成200余所高校的合格评估。审核评估是在我国首次实行的新型评估模式,核心是对学校自我评估中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判断,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等。2014—2018年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将完成近700所高校的审核评估。院校评估效果明显:一是推动不同高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高校目标定位更趋于合理,积极参与并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促进了办学经费持续增长,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三是优化师资结构明显,增加教师数量。四是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向纵深发展。五是学校内部主体教学质量保障自觉意识不断觉醒与强化。

  3. 本科专业评估显著提升基本培养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2016年和2017年,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推广以专业综合评估为主的“辽宁模式”,目前已有28个省份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各地总体反映:通过开展专业评估,有利于推动高校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加快专业调整力度,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主战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专业评估将覆盖面下沉至高校本科教学的最基本单元,从专业发展的特色、特点和需求出发,在点上发现和解决专业的特色凝练与内涵建设问题,与院校评估点面结合,在各自领域、不同层面协同发挥作用。

  4. 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了基本保证。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直接体现,学位论文抽检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2014年教育部出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建立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使得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导师和学生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加明晰,问题学位论文检出率持续下降,有效地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质量。据初步统计,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均建立了学位授予质量保证机制,明确抽检结果使用办法。仅博士学位层面,全国问题学位论文检出率已由2015年的4.9%下降为2017年的4.3%。

  二、改革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成效显著。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宣告我国全面进入新时代,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改革和建设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符合基本国情和遵循教育规律的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成为新时代赋予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时代走向大众化时代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客观选择,成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的基本要求。

  1. 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使命、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就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基于评估工作对高等教育的重大导向性,有必要适应新时代要求进行改革创新,推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2. 提升质量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2017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779万人,在所有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7%,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13所,其中本科院校1243所。但在目标定位、教学理念、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我国高等教育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通过评估来引导不同层次的高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3. 世界各国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评估。高校是知识的发源地和创新人才的产生地,正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变革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都将高等教育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基于高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国积极将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评估、推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手段。如英国开展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主要包括课程评估、教学质量与学术质量评估、科研水平评估等;美国主要通过非政府组织的认证、排名和博士点评价等活动来保障高等教育质量。适应国际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重视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设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4.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完善。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虽然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评估工作不能完全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不能完全符合质量提升的需要,特别是在评估体制机制、评估理念和评估标准、评估技术和方法等方面都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三、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内涵

  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离不开对其内涵的精确把握。但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估领域存在着明显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水平的现象,学术界鲜有对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内涵的研究。王冀生提出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本质是“价值判断”,目的是“为改进教育和教育管理提供依据”,关键是“正确认识我国的国情”。柳友荣提出我国评估制度存在“评估理念的偏离:理论不足与制度阙如”,面对西方先进的评估理念和评估文化,我们不能照搬照抄。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发展,评估理念的更新,其内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内涵应围绕中国特色办学、社会人才需求、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评估制度创新等多个角度来理解。

  1. 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高等教育,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不同国家特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各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产生和演变,逐渐形成了如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自主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集权模式和以英国为代表的政府指导模式等评估模式。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有其鲜明的特点和要求,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支持与合理引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所以,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应始终坚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和发挥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正确引导作用。

  2. 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引导高校特色优势发展满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我国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当今中国政治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应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一致,这就要求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要坚持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服务,引导高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3. 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引导高等教育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当前高等教育普遍存在着发展重心偏低、同质同构、优质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根本意旨在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对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作出价值判断,明确提出需要改进的问题,真正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4. 坚持推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鼓励评估方式和评估理念创新。2011年教育部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五位一体”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创新表现在评估主体、标准、形式、方法和结果发布等多样化。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基础上的深化,结合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重点对高等教育评估理念、体系机构、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创新。

  四、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总体思路

  要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内涵,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就必须认真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创新高等教育评估机制、重构评估技术和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引导高校合理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督导复查相结合,贯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新型评估体系,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 改革评估制度体系,建立“一平台、三支柱、三机制”的评估总体框架,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关于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的总体要求,整合现有评估工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对高校正常工作的影响,充分释放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一个平台”,就是建设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形成覆盖高等教育全流程、全领域的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及时更新分析高等学校教学状况,发挥咨询和服务功能,建立教育教学质量预警机制,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覆盖到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三个支柱”,就是建立院校评估、本科专业评估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三大制度。三类评估从院校、学科专业、学生等三个层次,贯通了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主要评估工作,层次分明、责任清晰,可以对质量进行无缝化、不间断化的评价和保障。院校评估侧重评价学校整体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及其质量;本科专业评估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则深入到专业和学科领域,评价具体专业人才培养和质量工作;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则从微观层面,直观呈现学生学习质量。上述评估点面结合,浑然一体,共同构建系统连续的质量保障制度。“三个机制”,就是构建以高校自我评估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构建以政府、专门机构和第三方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障机制,以国际交流合作为主的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2. 创新评估理念和指标体系,引导高校合理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评估指标体系,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战线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注重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注重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确保高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管理监督,全面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严厉查处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作假行为。

  3. 注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高等学校质量文化建设。构建以高校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督导部门评估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评估工作体系。充分认识质量文化在高校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将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评估高校的首要指标,激励高校将质量文化内化为学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推动高校根据实际和发展目标,构建教育基本标准,确立人才培养要求,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做实高校的质量主体地位。

  4. 落实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复查制度。强化评估结果使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要求,建立动态监测、定期评估、督导复查三位一体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督导复查,督促学校做好整改落实,巩固合格评估成果,形成内部与外部质量保障相结合、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一个永恒话题,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长期性、复杂性的重要工作。“管办评分离”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促使政府转变职能,落实高校主体办学地位。教育督导作为政府进行高等教育评估的主要途径,它的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凸显了教育督导制度在教育活动中的战略地位。在此背景下,共同支持探索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强化教育督导力量,才能更好地在“管办评分离”的制度框架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化,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作    者:何秀超,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10期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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