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校作为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的高等学府,教学和科研是其两大支柱,不是二分的,也不应对立,而应融合发展。即使是 川大最高100万教学奖励获得者周鼎也表示“教学重要,科研也很重要”。虽然二者存在分离趋势,但通过大学制度建设,让它们有机整合的可能并非不存在,让科研人员承担教学工作就是一种思路。高校应既重教学又重科研,单方面重视哪一方,都偏离了“育人”这一初衷,需要纠偏。
即便在国外,高校教师也难摆脱教学和科研的双重考核。不少研究表明,美国大学教师的工作主要由教学、科研和服务三部分组成。而在德国,科研资本的价值要远高于教学资本,大学教师倾向于科研,而把教学放在相对次要位置,但仍是教学科研兼顾。同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开展了“教学学术”运动,鼓励高校用科研支撑教学。可见,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高校教师要晋升职称,在一定程度上必然要兼顾教学与科研工作,不能偏废。
可现实是,这种“双肩挑”制度让部分教师无所适从。毕竟高校教师分三类:一类擅长科研,进行知识和思想创新;另一类适合教学,进行知识和思想传承;第三类则能胜任两种工作。让所有教师都当教学和科研的“两面手”,忽视不同教师的特质,容易走向极端,是制度扭曲。有些老师教学水平有口皆碑,但因论文少而停留在“讲师”职称,甚至在“非升即走”制度下被“下岗”;而一些学术大牛,课讲得并不一定好,如网友吐槽的“牛顿能把所有学生都讲走,然后自己继续在黑板上推导公式;钱学森的课也绝不有趣,你不爱听拉倒”。并且已有较多研究表明,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关系复杂,科研可能促进或阻碍教学,甚至与教学毫无关联。
所以,高校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实质是确定高校教师不同岗位的“黄金分割点”问题,即在教学与科研并重条件下,确保不同潜质的教师发挥所长,各安其位。高校可建立“培养后分流”制度。对新进教师,不妨在一定时间培养后,允许其根据特长和精力,在教学、科研及两者兼顾之间选择,并加以考评。选择教学的,需以前沿学术成果充实自己,以便授课内容与时俱进;选择科研的,则应重视科研成果的原创性和数量;而最重要的是,确保三种不同岗位的教师在待遇、职业发展上的公平公正和相应地位的平等,并让优异者脱颖而出。